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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州区][更正公告]关于海州第二实验小学电力改造维修工程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名称:海州第二实验小学电力墙面改造维修工程

        原项目编号:320706-F-HZZCGK2020085

        原标段名称:海州第二实验小学电力改造维修工程

        原标段编号:320706-F-HZZCGK2020085-1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9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海州第二实验小学电力改造维修工程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六条中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12条对投标保证金的要求,现根据苏财购〔2020〕52号规定,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做如下变更:

        原内容:

        第一项: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公司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等信息。

        1、收款人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2、收款人账号:32050165143600000116

        3、收款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连云港陇海支行

        4、缴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支票三种方式

        5、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0518-85825966

        友情提醒:

        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保证金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账,并承担其未按规定办理的相应后果。

        本项目保证金无需至代理公司确认,汇款凭证复印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即可。

        第二项:

        1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公司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等信息。

        1、收款人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2、收款人账号:32050165143600000116

        3、收款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连云港陇海支行

        4、缴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支票三种方式

        5、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0518-85825966。

        现变更为:

        第一项:

        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根据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二项:

        12

        根据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变更日期:20209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文件中如有与本变更公告冲突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云港市海州第二实验小学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与新海路交汇处西

        联系方式:孙校长

        电 话: 13705133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金海财富中心A座508

        联系方式:王工 

         话:0518-85825966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918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0/09/18 10: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