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4-26 阅读次数:】
东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
〔2021〕0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有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投诉人关于 “东海县乡镇尾水通道自控系统”(编号:320722-F-SWJ20201116)的投诉做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网信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3幢106室
法定代表人:黄治刚
委托代理人:杨从连
所在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3幢106室
被投诉人1: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166号浅水湾美墅南门
法定代表人:季念华
委托代理人:唐祎
被投诉人2:东海县水务局
所在地址:江苏省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南路16号
法定代表人:牛飞
委托代理人:唐兆良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东海县乡镇尾水通道自控系统”(编号:320722-F-SWJ20201116)的投诉,我局与2021年4月2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投诉人认为:
1、项目中标公告内容缺失中标所投产品关键信息(中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严重违反政采相关规定。
2、项目评审专家名单人数和组成严重不合规,导致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无效。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予以废标。
三、处理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人撤回投诉,终止投诉处理。
法律救济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已告知当事人。
东海县财政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