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9-14 阅读次数:】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YGRH2021447
二、项目名称:东港中学停车场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鼎维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朱桥镇闸南村村部2楼
被投诉人: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海州区苍梧路36号桃园宾馆6楼东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东港中学停车场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YGRH2021447 )的投诉,我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2021年8月20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投诉人认为:代理公司江苏仁华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放的中标通知书上的日期有误,导致投诉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未能签订施工合同。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21年9月14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因代理公司发放的中标通知书日期有误,本项目废标终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法律救济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已告知当事人。
连云港市连云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