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8-16 阅读次数:】
东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
〔2022〕03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有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投诉人关于“生活垃圾转运车及吸污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20722-F-2022059-1)”的投诉做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宝兴路355号1幢3楼307室
法定代表人:陈智楠
委托代理人:陈雅芹
所在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宝兴路355号1幢3楼307室
被投诉人1:东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所在地址:东海县利民西路104号
联系人:王生艳
被投诉人2: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幸福北路78-1号
联系人:吉维娟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生活垃圾转运车及吸污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20722-F-2022059-1)”的投诉,我局与2022年7月7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
1、招标文件参数设置不合理。
2、招标文件评审因素量化指标不相对应。
3、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评分标准要求售后网点分布、维修反应速度不合理。
4、招标文件中违规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质保金。
5、招标文件未依法确定核心产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二)投诉请求
1、依法暂停本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等相关事宜。
2、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处理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苏财购[2022]51号文件要求,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2、3、5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4已责令相关部门按文件要求整改。
法律救济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已告知当事人。
东海县财政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