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3-19 15: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采购人要求,现对连云港市区存量房及其标准房估价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0115001)采购文件作如下变更:
变更前为: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三、评审原则
(二)服务业绩:30分
1、典型项目业绩:10分
承接单个评估项目5000万元以上的,每有1项得1分,最高5分;
接受过政府机关委托进行房地产项目(不含存量房标准房估价业务)评估的5分,每参与一个项目得1分,最高5分。
需提供评估项目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金额发票以为准。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三年。
变更后为: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三、评审原则
(二)服务业绩:30分
1、典型项目业绩:10分
承接单个评估项目5000万元以上的,每有1项得1分,最高5分;
接受过政府机关委托进行房地产项目(不含存量房标准房估价业务)评估的5分,每参与一个项目得1分,最高5分。
需提供评估项目合同及评估报告等证明材料,金额以评估报告为准。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三年。
其它事项不变。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