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5-28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投标单位:
现对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经营性土地测量业务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条采购需求第一项(P3)“规划红线图测量”调整为“规划红线地形图测量”。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中与上述相关内容相同的同时相应调整。
2、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条采购需求(P4)“本项目的控制价:财政部、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5%。最后报价高于此报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调整为“本项目的控制价:财政部、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后报价高于此报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中与上述相关内容相同的同时相应调整。
3、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三条评审标准中第二项(P16)企业业绩原评审标准内容:“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土地收储或土地招拍挂项目勘测定界工作项目,每个项目得2分;满分12分。”调整为“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土地收储或土地招拍挂项目涉及的规划红线地形图测量、农转用范围测量、不动产登记测量、勘测定界工作项目,每个项目得2分;满分12分。”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