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7-06-06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世纪凤凰城小区供配电服务(二次公告)
1、世纪凤凰城小区供配电工程(二次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内容及标准:
工程名称:世纪凤凰城小区供配电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约62万平方米
(1)红线外接入:
①电源接入工程的图纸设计、组织协调图纸审查、物资采购、工程施工。
②电源通道土建工程施工。通道沿线的绿化迁移、青苗赔偿等政处工作由甲方负责。
③工程竣工验收、相应资产移交。
(2)红线内受电:
①居民类配电工程的图纸设计、组织协调图纸审查、物资采购、工程施工。计量装置的出线由甲方负责施工。
②非居民类配电工程的图纸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计量装置的出线由甲方负责施工。
③土建类工程施工:小区内电缆沟(井)、设备基础及接地、电缆套管敷设;配电房电缆沟(井)、设备基础、安全监控、标准化建设等供电局保证正常运行的相关要求。不包括变配电房本体建筑。
④工程竣工验收、协助办理装表申请手续及相应资产移交。
3、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连云港市供电公司备案认可,资质等级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应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B证)。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c.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无不良行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等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5、投标申请人可从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处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6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
6、各投标单位经办人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政办发[2013]101号文投标人须作书面承诺:本企业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连云港兴房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 解工
电 话: 13775494561
邮 编: 222000
2017年6月6日